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果公示
2023-10-16
文章来源:艺术学院浏览次数:1453经个人申请,学位点推荐,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赵志科等6位教师增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请,通过曹伟嘉等22 位教师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申请,通过潘林枫等1位教师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的申请。详见附件。即日起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10月20日上午12点前向艺术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办公室反映,电话82283152。公示期结束,将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并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艺术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公示.xlsx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公示.xlsx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