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3-11-11

文章来源:艺术学院浏览次数:112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7:00。

材料提交:【纸质版】《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详情链接附件1)一式2份、佐证材料1份交至19—111。【电子版】《汇总表》(详情链接附件2)发送至邮箱(ysxkyyjs@zjnu.cn)。

系统提交:在“科研项目申报”——“结题报告”(须上传附件1)中,填写结题内容。







具体详情可见:http://rwskc.zjnu.edu.cn/2023/1110/c16809a45186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