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2026年音乐专业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2025-12-08
文章来源:艺术学院浏览次数:10为了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位点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组建“资格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思政考核小组”“监督小组”,具体实施相关工作。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3.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两名音乐专业领域内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
4.具有音乐或音乐教育相关领域的学习基础或工作经验。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5;
(2)TOEFL≥80分或IELTS≥5.5;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考试合格;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有关规定);
(5)获得英语国家或地区且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学位;
(6)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6.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往届考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在职报考全日制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在职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离职的证明,在职报考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近5年(2021年1月1日-2026年3月13日)以第一作者取得以下与申请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成果之一(在读期间“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视同学生第一作者)。
(1)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一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含在线发表,不含录用通知,期刊需有CN或ISSN号);
(2)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教材、译著;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网址
1.时间及网址
(1)报名、材料寄送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6年3月13日
(2)报名网址:http://yjszs.zjnu.edu.cn/bsbmxt/
(二)缴费
(1)缴费时间:2026年3月24日8:00-3月28日17:00
(2)报名结束后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缴费须知》进行操作,完成缴费。一旦缴费成功,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资格不符。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详见《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
2.报名信息填写请参照附件《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
3.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下全部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按照以下顺序编号、排序,一并胶印成册。
1.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研究方向);
2.材料目录(材料名称、所在页码);
3.《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报名表》(下载附件填写);
4.《专家推荐信》2封(原件,需专家签名,专家所在单位盖章,下载附件填写);
5.本人二代身 份 证复印件1份(需本人签名);
6.各类获奖证书,如外语等级证书、奖学金证书等复印件;
7.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8.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9.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的复印件各1份,以及硕士和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0.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校级教务部门盖章);
12.在职报考全日制定向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需人事部门盖章);在职报考全日制非定向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离职证明 (需人事部门盖章);在职报考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人事部门盖章);
13.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研究内容与方法等内容,不少于5000字);
15.体现考生学术水平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限5项(2021年1月1日-2026年3月13日)。
成果为在学期间导师一作学生二作,须提供第一作者是本人导师的相关证明。论文复印件应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著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著作核心章节。
以上招生所需材料务必在报名结束前(2026年3月13日)胶印成册顺丰快递至学院(仅接受顺丰快递)。逾期提交(以寄出日期为准)、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未按时缴纳报名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另外,邮寄前请将所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按照顺序(与纸质材料一))汇总至1个PDF文档,并以“音乐专博报考报名+姓名”的形式命名发送到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ysxkyyjs@zjnu.cn。
寄送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19-111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3152
学院将以考生寄送的纸质材料为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用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四、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综合考核。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的二代身 份 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英语水平资格、成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材料审核
1.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
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其中研究计划60分,成果40分。
2.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按1:3的差额复试比例 (生源不足除外),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等环节,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各环节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1.专业基础考核(40%):考核内容为1门专业课。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不及格
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2.专业外语水平考核(10%):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
3.综合面试考核(50%):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公示
(一)按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予以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或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未达到满分值的60%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材料审核×30%+(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70%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互转。
(四)拟录取为定向类别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五)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为定向培养。
六、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
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七、其他事项
(一)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全脱产学习,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报名、复试、录取就读等情形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非全日制博士课程原则上主要集中在第一学年,入学后需合理安排好时间参加课程修读。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信息公开的网址:http://music.zjnu.edu.cn/main.htm
学院咨询及申诉电话:0579-82283152;邮箱:ysxkyyjs@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2025年12月8日
专业基础考核科目
序号 | 考试科目 | 适用专业 | 满分分值 | 参考书目 |
1 | 音乐教育综合 | 音乐 | 100 | 1.曹理,音乐学科教育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 2.戴定澄,音乐教育展望,华东师范出版社,2001年; 3.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人民音乐出版社出,2011年; 4.王安国,从实践到决策——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花城出版社,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