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26-2027学年新生(含补充)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

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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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领导小组评定,拟认定艺术学院2026-2027学年资助对象新生29人、补充1人(详见附件1),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19日8:00起,至2026年10月23日17:00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评审委员会联系,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异议。联系电话:0579-82283473,邮箱:ysxyxsh2026@163.com。

最终认定结果以校学生处公示为准。





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2026年10月19日





艺术学院2026-2027学年新生(含补充)资助认定公示名单.pdf